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2:40    次浏览
合肥晚报讯今年,合肥将在长丰县、包河区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。昨天,记者从合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上获悉。《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(草案)》提出,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审议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,下设办公室,设在市政府法制办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负责审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、群体性的和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,每次应当有5-9名单数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加,其中非常任委员应当占半数以上。今年,合肥市将在长丰县、包河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。4月底前,试点的长丰县、包河区政府将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,并于5月正式运作。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”工作,实行“统一受理、统一审查、统一决定”的运作方式。所谓统一受理,就是对依法应当由县、区政府所属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,统一由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,政府所属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。统一审查是行政复议受理后,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理,统一调查、核实,提出案件初审意见。重大、复杂、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,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在提出初审意见的基础上,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进行审议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处理意见。统一决定,行政复议决定统一以长丰县、包河区政府名义作出,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“行政复议专用章。”